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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尊人生保障计划

产品详情

  • 保险期限: 终身
  • 缴费方式:
  • 投保年龄: 0-65周岁

保障范围

保障项目 说明
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(1)若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,或在合同生效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: ①未满18周岁的,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 ②年满18周岁的,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 (2)若在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,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
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内,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(无论一种或多种,下同),我们按保险费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 若因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,或在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,被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,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
保险费豁免 在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内,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(无论一种或多种,下同),我们不承担责任,退还您已支付的保险费,合同终止。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,或在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,被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,我们按以下约定豁免保险费,合同终止: 自被确诊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,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下列保险费: (1)主险合同; (2)附加在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上(不含一年)的其他附加险合同,但不包括所附加的其他重大疾病保险合同。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。

投保须知

投保年龄: 0-65周岁
保障期限: 终身

责任免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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